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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险”就是“所有险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金融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3 15:22:12
问:新车车主往往不能清醒地认识到各种车辆险种的区别,总是在这样和那样的选择中迷失方向。怎样配置保险才能让自己的爱车"一路无忧"? 江苏读者郭先生答:不可迷信"全险"在你买车险的时候,会经常听到销售人员向你推荐"全险"。有些第一次投保车险的人,很容易以为"全险"就是"所有险种"。实际上,全险只是一种口语化的简称,目前保险行业并没有规范化的关于全险的定义。 消费者在投保车险时,应认真核准自己到底投保了哪些具体险种。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所面临风险的不同,合理选择投保方案,需要哪方面的保护可以增加购买哪方面的保障。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新车主购买的保障相对全面,除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外,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基本保障的保险都会购买。另外,有的车主还会附加购买一些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 超额投保并不能超额获赔有些车主希望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10万元买的车,却要投保20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本以为多保就能多赔,最终却不能如愿。 据悉,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超额投保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更多赔偿,反而会增加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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