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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服务协议书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
服务单位:武汉傲人理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阅马场云鹤大厦2203室
联系电话:027-88046218
客 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理财咨询投资服务所涉及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咨询服务种类、内容及方式
1、 甲方受乙方之委托,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可列产品编号):
(1)
(2)
(3)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就以上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咨询服务费用。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责任及义务
1、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严格按照公示中的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理财投资咨询服务。
(2) 甲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质量、完整性负责。
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2) 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 乙方及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内或协议期满后甲方均不承担因乙方及代理人的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第四条 保密约定
1、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乙方另有指示外,甲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乙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理财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透露及与第三方共享。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自动终止:
(1)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 本协议期限届满。
2、 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3、 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中第四条之有关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开始提供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 月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为止。
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服 务 单 位:武汉傲人理财投资有限公司 客 户:________________
签字 /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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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揭示书
1、 武汉傲人理财投资有限公司所设计理财投资方案不代表获利之保证,客户应清楚了解市场随时会有政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因而市场风险随时存在,投资者投资前应慎重考虑自己所能承受之风险。
2、 市场瞬息万变,武汉傲人理财投资有限公司的理财师应尽专业能力,恪守职业道德,透过基本面分析,全力为会员提供合理的理财和投资组合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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